财产保险起源于意大利的海上保险,早在中世纪的海事法规中就已含有规章性条款。16世纪以后,在其他西欧国家迅速发展起来,当时买卖保险契约行为已相当普遍。随着海上贸易中心的转移,到17世纪,英国伦敦成为世界最主要的海上保险市场。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第二年,有人开始承保房屋的火灾风险。此后,依照海上保险的做法,对陆上财产的承保范围逐步扩大到几乎一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保险标的从房屋扩大到任何有形财产,最后发展到许多无形财产,以至因财产而产生的利益也可以承保。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财险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992.9亿元。如果不考虑价格因素,平均增长率远远快于GDP的增速。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我国财产险业整体实力和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加。同时,经过近几年来的治理,财产险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比如,一度比较严重的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虚假赔案等突出问题有了大幅度好转。
随着保险市场开放程度扩大,市场竞争主体增多,行业竞争激烈。财产保险市场被几家大公司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逐渐被打破。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业经营业绩的不断改善,盈利水平的持续提升,引起了各路资本的高度关注,继而引发了新一轮投资热。因此,国内优秀的财产保险经营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财产保险品牌迅速崛起,逐渐成为财产保险行业中的翘楚。